经过协会市场调研并数次召开起草小组专家讨论会,反复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改,上海中药行业的《野山参质量规格团体标准》终于形成了送审稿,于2021年11月2日召开了专家评审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孟凯副处长和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行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戴宇欣,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产业协调部部长劳剑虹,上海中药行业协会杨弘会长以及野山参团标起草组的专家出席了会议。
协会孙帆副秘书长主持会议,项目主管孟嗣良介绍了前期野山参市场调研的情况。团标起草专家组组长叶愈青向与会者汇报了团标编制修改过程以及对反馈意见的处理情况。
专家审阅了送审稿并听取了团标编制起草组的汇报,经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该标准结构合理,条理清晰,内容完整。
二、该标准规定了野山参鉴别相关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标志、标签和包装,以及运输、贮存方面的要求。让野山参产品加工和经营企业有章可循,让野山参产品有更严格明确的标准可依,是本市首个从消费者需求端制定的《野山参质量规格团体标准》。
三、该标准规定了野山参生长年份的具体算法,避免了因参龄不足影响质量;根据国家药监部门发布的新规定增加了“高锰酸钾”的检测要求;规定了野山参粉的质量控制的具体办法,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对保护消费者利益有积极意义。
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审查。团标编制起草组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报市市场监管局审查通过后上网公示,由上海中药行业协会正式发布。
杨弘会长代表团体标准提出单位上海中药行业协会对评审专家和起草小组专家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并表态:协会在团标正式公布以后将制定“团标管理办法”和采取措施,积极落实团标的各项规定。
(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