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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召开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暨实施新版GSP动员大会

来源: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3-06-06 | 96 次浏览 | 分享到:
 
  5月30日下午,市局召开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暨实施新版GSP动员大会。唐民皓副局长主持会议并作讲话,流通处、稽查处、药品安监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分局分管局长和药品科长,全市现有128家药品批发企业和43家零售连锁企业的企业负责人及质量管理负责人,共计300余人参加了会议。上海医药行业商业协会、上海中药行业协会、上海执业药师协会负责人应邀出席了会议。
  会上,流通处处长王燕通报了2012年度本市药品流通领域监管工作情况,部署了2013年药品流通领域监管主要工作,并重点对新版GSP的实施规定进行了说明。她还透露:去年本市新增213家药店(其中单体57家);注销111家药店和12家OTC药柜。稽查处处长王有志就加强药品质量综合管理提了工作要求,通报了在中药饮片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点名批评了有关企业,并强调2013年中药饮片依然是监管抽检的重点。药品安监处处长周群就“特殊药品”的经营监管工作通报了2012年的工作情况,并提出了今年的工作要求。
  唐民皓副局长肯定了药品流通领域过去一年工作情况,对本市药品经营许可政策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现状给予了积极评价。他从企业的生存环境、违法活动时有发生、媒体监督方式、公众信任危机、法规建设滞后等五个方面指出了药品流通领域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对新一届政府的施政方针、国家总局的三定方案作了解读,强调了建立企业第一责任人、社会信用平台建设、行业自律、鼓励社会共治(第三方评估)以及透明法制化建设(药店处罚信息的公开)的重要性。
  针对新版GSP实施,唐民皓副局长提出了四项要求:一是继续加强新版GSP的宣传培训工作,二是做好新旧版GSP的衔接工作,三是借机进一步完善本市行政许可的“三个鼓励”的政策;四是GSP认证中发现“四非”保健品的,要终止认证,严格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