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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经营利用与管理专题会议”近日召开

来源: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06-07-26 | 12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关于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和法规,上海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与上海中药行业协会在7月17日下午联合召开了“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经营利用与管理专题会议”。
  时值高温季节,热浪滚滚。为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政策和知识,各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冒着酷暑,都准时前来参加会议。
上海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的谢处长、官处长,上海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的站长和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的有关人员都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上海中药行业协会的许锦柏会长在会议上也发表了重要意见。会议由上海中药行业协会陈秘书长主持。
  上海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的谢处长首先简要介绍了国家颁布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和法规的制定背景,对有关的法律法规的条文进行了解释;然后他通报了一些因触犯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而遭到法律处置的典型案件。谢处长说:野生动植物保护不仅关乎环境、生态,更和政治、外交有着密切联系,政府对此一贯十分重视,已建立了一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完整的法律体系。由于中医药与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利用关系密切,国家对此采取了“保护、发展、利用”比较宽容的办法来支持产业的生存和发展。但宽容不是放任、放纵,在合理利用的同时一定要遵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行事。谢处长特别强调:触犯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规无小事,违反“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法规的调节依据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触犯了法律就要吃官司。大家要知法守法,千万千万不要去触及“高压线”。谢处长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1、根据国家林业局的要求,做好“2006年库存麝香、豹骨、熊胆、羚羊角、甲片、蛇类原材料”的登记。这项工作既是摸清家底,为政府提供相关的确切数据;又是帮助企业进行一次性清理,解决库存的“合法身份”问题。企业要认真对待,尽快将登记表报送协会,由协会汇总报上海市林业局。2、今后各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去规范经营行为。政府将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3、以协会为平台,加强政府和企业间的交流,沟通活动要定期开展,政府工作不仅仅是管理,更重要的是为大家服务。
  上海华宇药业有限公司、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采购与制造中心、上海雷允上中药饮片厂、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的代表在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最后,许会长谈了两方面问题。一、当前中药产业发展很快。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药越来越得到国际上的重视和认同,2005年全国中成药销售产值达到了1019亿元,比2004年增长了22%;中药饮片的销售产值达到了173亿元,比2004年增长24%。中药产业的总销售达到了1192亿元,占整个医药产业的份额为48.8%,形势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栽培还不够规范,质量不够稳定,影响疗效;2、饮片价格不能做到优质优价,影响了中医处方的治疗效果,3、对药材资源的过度采伐利用,致使有些物种频危,药材资源匮乏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二、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1、增强保护意识。动植物药材是中药产业的倚赖之根本,一旦所需的药材少了或没有了,我们中药产业发展将要萎缩或消亡。要想持续发展就必须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工作。2、要重视和遵守相关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要从合法的渠道采购、使用,不要为小利而失大义;因职务犯罪而遭刑法处理。3、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频危物种的养殖、种植和合成(半合成)的研究,满足中药产业发展的需要。4、加强医药结合,对无法解决的稀贵药材,寻求能满足临床需要的代用品,满足病患者的医疗需求。
  与会人员反映,过去比较关注药品方面的法规,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和法规的确是知之甚少、关注不够。通过这次会议,接受了一次关于“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法规的教育,提高了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认识和意识,很有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