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上海市中药行业名优品牌推荐申报评审办法”规定,2014年度上海市中药行业名优品牌推荐、申报、评审活动,自即日起开始受理企业的名优品牌申报。现将有关工作事项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 对2013年已评为“上海市中药行业名优品牌”的产品,若2014年愿意继续申报,届满三年的品种重新填报《推荐申请表》;未连续满三年的品种可填报《复审表》(具体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二、 对符合“上海市中药行业名优品牌推荐申报评审办法”规定申报条件的产品,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也可填《推荐申请表》申报。
三、 “上海市中药行业名优产品推荐申报评审办法”、《复审表》和《推荐申请表》在上海中药行业协会的网站上查阅或下载。(www.stcma.cn→ 咨询服务→名优产品)
四、 没有下载条件的单位也可到上海中药行业协会(福州路107号226室)来领取申报表格。
五、 盖章的书面申报材料一份(表式见三)。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1日
协会联系人:朱嗣方 明建华 周国伟
电 话: 33130355 传真:63214899
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