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预防保健经费升至50元/年

来源: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1-10-13 | 114 次浏览 | 分享到:

 

  申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已覆盖全市实有人口,即包含户籍人口、外来常住人口、流动人口。
  市卫生局10月12日在通报今年本市医改工作情况时披露,这是本市医改工作在推进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一大突破和进展。据介绍,本市今年的人均预防保健经费,已提升至50元。

  本市自1997年开始实施社区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来,覆盖人群逐步从户籍人口向包含户籍人口、外来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在内的全体实有人口扩展。目前,凡是在上海生活、工作的市民,包括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都可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更好保障外来人口孕产妇的健康与安全为例,本市从2004年建立了10家流动人口孕产妇平产分娩点,限价800元,目前已增加到了24家。2007年至2010年共为4万余名外来孕产妇提供了低费用、高质量的分娩服务,切实保障了外来人口孕产妇生命安全。

  国家医改方案中明确规定,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20元。本市1997年社区预防保健经费补偿标准为8万元/万人,2005年提高到20万元/万人,2006年为40万元/万人,外来常住人口社区预防保健经费标准原则上达到户籍人口经费标准的50%。今年起,本市社区预防保健经费将按照高于辖区常住人口每年人均50元的标准投入。(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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