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开展第十三批医保定点药店扩展工作

来源: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2-01-16 | 103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医保定点药店扩展工作的通知
沪人社医监(20111100
各有关药品连锁经营企业、零售药店:
    为了进一步完善本市医保定点药店制度,推进定点药店扩展工作,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近购药,本市将开展第十三批医保定点药店扩展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展工作原则
    继续坚持“合理布局、支持连锁、保证质量、择优定点”的原则,以满足外来从业人员配购药需求为主要目标,重点考虑外来从业人员较集中区域,兼顾参保人员的配购药需求、人口较多、乡镇合并等因素。
    二、申报工作原则
    在第十二批扩展工作中,已经申报且未纳入医保定点的零售药店,顺延为本批申报药店,不再重复申报;没有申报需要补充申报的零售药店,其申报条件、申报资料以及申报方式按照《关于申报本市第十二批医保定点药店的通知》(沪人社医监〔2011〕798号)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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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