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员单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上海市物价局于2009年11月3日以沪医保办(2009)90号文发布了《关于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医保有关事项的通知》,具体内容见附件。
关于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医保有关事项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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