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麝香、熊胆、象牙等濒危药材开发新药将受限

来源: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08-07-01 | 118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出台《含濒危药材中药品种处理原则》,明确将天然麝香、熊胆、象牙等濒危野生药材列入中药生产限用范围。对于一些以天然麝香、熊胆粉等濒危中药材入药的品种而言,其药材原料来源不仅在未来将进一步缩紧,相关品种的仿制改制亦受限。业内专家分析称,随着濒危中药材逐步退出商业流通领域,以之为原料生产药品的众多药企的原材料瓶颈效应将更加突出。

  国家食药监局此次出台的《原则》规定:包括对含有天然麝香、熊胆、豹骨(虎骨)、象牙等濒危野生药材的品种,不批准已有国家标准中药的改剂型及仿制,并严格限制含以上濒危药材的新药注册申请;对含有熊胆粉、羚羊角、穿山甲、金钱白花蛇、蕲蛇、乌梢蛇等药材的品种,不批准已有国家标准中药的改剂型(原药品生产企业的改剂型除外)及仿制,新药注册申请和已经完成临床试验的注册申请,可根据其临床应用价值酌情使用等。

  另据了解,此《原则》出台前,国家曾陆续颁布相关法规,对需要保护的濒危野生物种和濒危野生药材资源做了分类和要求。此次发布的《原则》,则明确对处方中含有濒危药材的中药品种提出了具体要求。

 

来源:新民晚报

 

附件:含濒危药材中药品种处理原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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