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将集中查处四类乱收费问题

来源: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08-09-27 | 116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记者 韩洁、罗沙)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将重点查处四类乱收费问题,此外还将集中规范一些政府行政行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民政部、工商总局、财政部等九家部门近日联合发出的通知,国家将集中整治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四类问题:
 
    一是行业协会违法违规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未按照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提供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培训、出国考察等方面服务的,以及违规设立“小金库”、乱收乱支的。
 
    二是行业协会违反民政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依靠代行行政管理职能或凭借垄断地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增加企业和社会负担的。
 
    三是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违法出具认定报告或出具虚假认定报告,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市场中介组织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违反商业道德、严重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
 
    四是社会中介机构在依法或接受委托授权实施认证、检验、鉴定以及举办资格考试等,不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定的;依据委托、授权的行政职能,或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联合下发文件或协议,强制或变相强制委托人购买指定产品或接受指定服务并收费的;以及对委托人进行价格欺诈的。
 
    此外,国家还将集中规范一些政府行政行为,坚决纠正将特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作为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进行指定服务;坚决纠正干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依法自主开展活动等行为;严肃查处政府部门把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作为自己的“小金库”,利用其资金或借用其账户滥发福利,以及公务人员在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无偿占用财物、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
 
    据悉,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协会(包括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在工商等部门注册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市场中介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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