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上海市中药行业名优品牌推荐申报评审办法”规定,2009年度上海市中药行业名优品牌推荐、申报、评审活动,自即日起开始接受企业的名优品牌申报。
现将有关工作事项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 对2008年已评为“上海市中药行业名优品牌”的产品,若2009年愿意继续申报,请按附件的具体要求,分别填报《复审表》或《推荐申请表》。
二、 对符合“上海市中药行业名优品牌推荐申报评审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产品,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也可填《推荐申请表》申报。
三、 “上海市中药行业名优产品推荐申报评审办法”、《复审表》和《推荐申请表》在上海中药行业协会的网站上查阅或下载。(www.stcma.cn→协会简介→行业管理文件)
四、 没有下载条件的单位也可到上海中药行业协会(福州路107号226室)来领取申报表格。
五、 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5日
协会联系人:明建华 徐梅娣
电 话: 33130355、63296671
附件:
历年行业名优产品评审情况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