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医药商业药师(中药师)备案登记办法》的精神,结合备案中药师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为确保中药师登记工作的规范、公正,提高备案登记中药师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经研究,拟对备案登记中药师进行备案前培训,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推进本市医药商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行业中药师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推动中药师加强中药学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中药师的整体素质。
二、培训对象
本年度申报并符合中药师备案登记的企业人员。
三、课程设置和培训时间
	
	| 序号 | 课  程 | 课时 | 培训日期 | 时间安排 | 
	
	| 1 | “2018版炮规与2020版药典”解读 叶愈青  副主任药师 | 4 | 11月18日 | 9:00-11:30 | 
	
	| 2 | 中药饮片审方及中成药用药指导 师文道  副主任药师 | 4 | 13:00-15:30 | 
	
	| 3 | “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许可验收实施细则”要点 金海燕  副主任医师 | 4 | 11月19日 | 9:00-11:30 | 
	
	| 4 |  “上海市基本医保监督管理办法”解析 上海市医保局医保监督所 尉乐科长 | 4 | 13:00-15:30 | 
本次培训时间为2天,共16课时。上课请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
 四、考核要求
本次培训将学员出勤率作为备案登记考核标准,学员出勤率达到75%以上方能通过。
五、企业集中培训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    11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地点:上海市福州路107号235室。
    联系电话:63216177。
六、收费标准
培训费200元/人(包括讲课费、资料费、证书费)。
七、培训地点
      延安东路205号306教室(近延安东路盛泽路)。
       周边地铁:地铁8号线大世界站1号出口;
                      地铁10号线豫园站4号出口。
八、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控工作,参加培训人员需出示本人“随申码”,佩戴口罩。
 
 
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上海市中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