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监局通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专项检查情况

来源: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07-07-16 | 103 次浏览 | 分享到:
      2007年7月11日、12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会议通报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专项检查情况。根据国务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今年上半年全市的3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177家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各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根据会议记录整理):
    一、连锁企业总部应该负责的问题:(有问题的16家单位,具体有5大类问题)。
       1、网络化管理问题。计算机联网没有完成,与加盟店的联网有问题,尤其是新开门店没有计算机联网。
       2、连锁门店的药师配备不到位。
       3、擅自变动门店的店长(负责人),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4、不合格药品回收箱(小药箱)的日常管理。小药箱的设置问题和回收处理问题。近50%的药店存在这个问题。
       5、门店停止经营(歇业)后没有及时报告和注销。
    二、 连锁门店应该负责的问题:
        1、购进药品验收不规范(19家)。具体问题有:(1)购进药品没有有效凭证,无验收记录;(2)门店代私人诊所进货;(3)赠送、调拨药品没有进行验收;(4)没有按规定对药品进行开箱验收
        2、销售不规范。具体问题有:(1)零售门店向企业直接销售(批发)药品;(2)零售门店向医院销售药品。
        3、GSP日常管理不规范。具体问题有:(1)不合格药品的管理不规范;(2)养护记录不全;(3)人员体健不及时;(4)冰箱温度计损坏。
        4、药品陈列与储存(17家)。具体问题有:(1)冷藏药品不符合要求,冷藏药品放在常温下;(2)陈列药品拥挤凌乱、混乱;(3)中药饮片有虫蛀;(4)区域划分没有坚持“四公开”原则。
        5、执业药师不在岗、不规范(9家)。在岗的没有胸牌、与墙上公示的不相符。
        6、处方药销售不规范(22家)。具体问题有:(1)不审核、不登记;(2)登记不符合要求;(3)空白处方作假;(4)饮片配方不审核。
        会议向有问题的企业送发了《行政建议书》,会议请一些做得好的单位介绍了自己的的工作方法,收到《行政建议书》的单位当场对自己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规划。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在会上强调了药品质量第一的重要性,希望各企业对存在的问题引起重视,树立药品的经营品牌,让老百姓真正放心。上海市药监局将在下半年对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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