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煎膏人员上岗证的通知

来源: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1-06-29 | 8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了加强对“定制膏方”加工的监督,方便加工过程中操作人员资格的检查,拟对历年来通过协会培训的煎膏专业人员核发“岗位操作上岗证”。请各单位(个人)携已发的培训证书及该证书人的一寸照片1张,前来协会办理。

     联系人:明建华     联系电话:33130355

上海中药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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