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菩提园大药店有限公司违反医保规定的通报

来源: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06-07-21 | 110 次浏览 | 分享到:

    7月14日上海市医疗保险局经查,上海菩提园大药店有限公司对非法配购药的行为既不制止、也不举报,致使医保基金大量流失。另外,该药店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售药服务中存在着超量售药、单次售药重复提供药理作用相似的药品、将非医保目录药品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现象。
    鉴于上述情况,依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研究,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局决定对上海菩提园大药店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理:

    1.追回违规费用186684.97元;

    2.处以30000元行政罚款;

    3.全市通报;

    4.中止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关系。

    希望全市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引以为戒,认真执行医保有关规定,严格医保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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