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小议二则

来源: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05-06-15 | 167 次浏览 | 分享到:


药品有效  不在价高
    俗语道: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在此套用一句:药品不在价高,对症安全有效则灵。
    药品具有治疗的针对性、选择的接间性和使用的安全性。治疗的针对性指药品适用于不同的疾病,治疗消化系统疾病的药物,无论对肠胃病有多么好的疗效,一旦用于高血压证那肯定是没有效果的;选择的接间性指治疗疾病的药品(除OTC药品)一般都需要通过医生处方的选择,病人没有直接的选择权,即使病人有选择权也不懂得应该选择什么药品好;使用的安全性指药品对人体的毒副作用、不良反应要越小越好。
据报导:一元钱的高血压药品将面世。这对高血压的朋友来讲无疑是个福音。高血压药品治疗有明显的针对性,降压的效果如何,患者可以比较直接的体验出来。高血压患者需要长期服用相关药品,一元钱的高血压药品给患者带来了经济上的实惠。但高血压的朋友也有一个担忧:高血压药品属于处方药,需要凭医生处方购买,在以药养医看病动不动就要几百元的大气候下,是否能够开到价廉效好的一元钱的高血压药品。
药价虚高不在定价方法
    药品价格虚高的关键,不是在于药品价格的制定方法。十几年来,药品价格已经有过十余次的大幅降价,而老百姓在就医吃药的过程中,并没有体会到药品价格下降的实惠,却只有看不起病、吃不起药的感慨,顺加作价,倒扣作价,指导作价、单独作价、最高限价,招标竞价等等,药品定价方案一套又一套,最近又出台了一个“药品差比价规则”,笔者的看法只不过是按了葫芦浮起瓢。再完美的作价方法,到了执行的时候往往会走样,好比再好的真经到了歪嘴和尚那里也念不出一套正经。俗话道:新开茅坑三日香。起初有效,日久则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近20年来药品价格演变的过程将再一次重复。
    药品价格虚高的关键,在于药品从生产到流通到使用的各个环上的买路费。在药品经营有经营权作怪,在药品使用环节上有处方权作崇。进场费、出样费、推介费、处方费、赞助费、养医费枚不胜举。只要这费那费不解决,只要孕育这费那费的温床不铲除,那么,老百姓吃药贵的局面不会得到根本的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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