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外省市炮规的饮片在本省市销售:12省市明确不可以、11省认为可以

来源: | 作者:蒲公英网站 | 发布时间:2023-09-22 | 3112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0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回复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适用范围的复函》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管部门制定、颁布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仅适用于本辖区内中药饮片的生产、销售和检验等”。

具体到监管实践中,目前各省(区、市)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适用范围,各省态度表现不尽相同,有12个省说不可以、11省说可以。

12省市明确:执行外省炮规饮片不可在本省经营销售,包括北京、上海、天津、山东、四川、湖南、江西、福建、甘肃、内蒙古、宁夏、云南。

11省市明确:执行外省炮规饮片可在本省经营销售,包括广东、贵州、河南、湖北、安徽、江苏、江西、辽宁、陕西、新疆、重庆。

(蒲公英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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