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备案中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来源:培训部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7-04-21 | 129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上海市医药商业药师(中药师)备案登记办法》和《上海市医药商业药师(中药师)备案登记操作说明(草案)》的要求,为为了提升备案初级中药师专业水平、服务能力、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定于20175月—7月对2014年起取得备案初级中药师的持证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4年至2016年经上海中药行业协会备案登记审核,取得初级中药师任职资格的本市药品零售、批发企业的持证人员。

二、培训报名

报名时间:53 5

          上午:9:00 11:00  下午:13:00 16:00

 

培训时间:5月至7月(另行通知)

培训费用:100/

 

报名时,请携带《医药商业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初级中药师资格证)、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和培训费,由单位统一办理,不接受个人报名。

三、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福州路107235

联系人:俞鹏飞   杜兰君      联系电话:63216177

附件:备案中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

 

 

 

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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