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药品招标改革步入深水区
6月15日,全国药政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立医院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推进自主直接挂网、做好“双信封”带量招标采购、开展中成药独家品种省际联合采购试点、完善配送结算方式、规范采购平台建设五大内容。
征求意见稿是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的巩固和完善,对上述两个文件执行中存在的部分问题进行指导,并再次强调了一些政策热点。值得注意的是,做好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与现行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在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等热点问题在征求意见稿中也被重点提及。征求意见稿指出,重点做好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药品配送结算服务。在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有企业人士认为,这意味着“两票制”推行势在必行。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开展中成药独家品种省际联合采购试点”,可先从价格高、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患者受益明显的中成药独家品种做起。王伟认为,这类试点有可能从基药中独家中药品种做起。但也有企业人士表示,因为各省均有中成药独家品种,省与省之间各有利益牵制,这一措施真正落地并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