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伤软膏等48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通知

来源: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1-08-24 | 98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食药监注[2011]3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治伤软膏等48种药品(化学药品8种、中成药40种)转换为非处方药。现将转换的48种药品名单(附件1)及其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附件2)予以发布。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按照《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540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进行以上品种说明书和标签的变更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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