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自2007年3月10日对《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以来,我局通过座谈会、电子邮件、信函等多种方式广泛征集了社会各界意见,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在此基础上对《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附件进行了修订,现再次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一、请各单位于2007年6月12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药品注册司。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登陆 www.sfda.gov.cn,进入“《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箱”,继续提交意见和建议。
  2.传真:(010)88363236
  3.书面意见(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邮编:10081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仁萍、夏军平
  电 话:(010)88331213、8833120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意见和建议提交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一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一修订说明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二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二修订说明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三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三修订说明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四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四修订说明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五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