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再次征求《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07-06-01 | 113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再次征求《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07]3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自2007年3月10日对《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以来,我局通过座谈会、电子邮件、信函等多种方式广泛征集了社会各界意见,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在此基础上对《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附件进行了修订,现再次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一、请各单位于2007年6月12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药品注册司。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登陆 www.sfda.gov.cn,进入“《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箱”,继续提交意见和建议
  2.传真:(010)88363236
  3.书面意见(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邮编:10081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仁萍、夏军平
  电 话:(010)88331213、8833120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意见和建议提交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一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一修订说明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二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二修订说明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三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三修订说明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四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四修订说明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五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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