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沪食药监流通[2005]673号文发布《关于确保企业发展中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通知》。摘要如下: 今年以来的日常监管中,发现一些药品批发企业因经营不善、债务亏损而谋求资产重组或股本结构调整,期间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正常有效的运转,药品经营质量常有隐患。 经研究,为切实支持企业健康发展,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要求药品批发企业实施资产重组之前,应事先报告市药监局,药监局将提前介入,帮助和督促企业资产重组期间及其实施后,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