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国家印发的《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并参考药品市场价格成本情况,广州市物价局日前公布了10种共11个规格药品的临时售价,其中头孢拉定干混悬剂的价格为14元。
据了解,此次下达临时零售价格的10种药品,包括国家发改委授权暂由省级制定临时零售价格的药品以及广东省医保增列的药品。为方便生产经营企业销售,在国家和省核定公布正式价格前,广东省辖区内的药品零售单位(含医疗机构)暂按不超过该临时零售价格执行。此次公布的价格为仿制药品执行的价格(除备注另有注明外),而相同规格的进口仿制药品则执行规定的GMP价格。此外,同规格仿制药品以前下达的或在广东《药品价格专刊》公布的临时零售价格,也将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