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医药法》要求,自2017年12月1日起,对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实行备案制管理。《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对中医诊所备案管理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规定。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卫计局认真学习有关中医诊所备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陕西省卫计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指定科室和专人负责,根据备案管理工作实际,研究细化并公布了中医诊所备案工作流程。2月2日,该区卫生计生局向西安市养生学会颁发了全省首张中医诊所备案证,标志着陕西省中医诊所依法进行备案管理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