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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取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6-02-26 | 346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62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规定取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