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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天发出全面停止销售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的通知

来源:来源: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 作者: | 发布时间:2006-05-15 | 104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停止销售和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该紧急通知后,立即采取电话、电子邮件、上网公告等措施通知本市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全面停止销售和使用该厂生产的所有药品,同时该局已经通知各个分局组织力量对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5月3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发现部分患者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经初步调查,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为假药,其生产环节存在明显漏洞。为保证人民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停止销售和使用该厂生产的所有药品。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通知后,立即要求生产经营企业停止销售和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并展开调查发现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未直接销售入沪。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药品时如发现该厂生产的药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6355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