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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建立医药行贿企业“黑名单”

来源:来源:新民晚报 | 作者: | 发布时间:2006-05-30 | 97 次浏览 | 分享到:

     据今天上午召开的医疗反行贿专项工作会议透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建立行贿企业“不良记录”名单,凡列入名单的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招标投标的资格。
    市卫生局已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全市卫生系统通过组织准备、动员教育、自查自纠、整改提高、检查总结5个阶段,全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从目前至今年年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对医药购销领域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将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并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若发现有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销企业及经销人员行贿线索的,可及时报告市、区县卫生局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六医院、中山医院、瑞金医院、曙光医院、同济医院等5家医院上午作了联合发言,表示市级医院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与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共同努力,取得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切实成效。
    在今天的会议上,上海市卫生局公布了投诉电话62893278,并同时要求各区县卫生局等也按要求尽快设立投诉电话。
    副市长杨晓渡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