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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最高冬令补膏加工费的通知

来源: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08-09-23 | 300 次浏览 | 分享到:
 
 

 
 
沪中药协字(2008)第017号
 
关于调整最高冬令补膏加工费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单位:
    2008年度冬令补膏加工业务即将启动,为推动本行业发展,确保补膏加工质量的提高,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现将补膏加工费最高标准调整如下:
    一、    补膏加工费从现执行最高收费0.05元/克调整为0.06元/克
    二、    为满足特殊消费群体需求,上门煎膏按500元/料收费,两料以上按400元/料收费,另加服务费每工(8小时以下)80元,车费由客户承担。
    本通知文到之日起执行。
 
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