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期刊
Information periodical

“国家药事委员会”建立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 作者: | 发布时间:2022-03-09 | 157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国家卫生健康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并公布了委员会名单。

国家药事会有六项主要职责。这意味着重点监控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可能处于第三阶段审查中。从公布的名单来看,与医保目录调整的专家成员组成略有不同。随着国家级药事会的成立,省级、地市级药事会也将相继成立,未来,药品不论是目录准入,还是医院准入与用药,都将面临更多的挑战。国家药事委员会六项主要职责,与医保目录调整专家组职责不同:

研究我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发展现状,提出政策建议;围绕建立完善医疗机构的药品遴选、采购、使用、评价等制度提供技术支持;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实施;促进建立完善我国药学服务体系,加强药师队伍建设,规范并发展药学服务;调查处理重大的群体性药害事件;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负责日常工作。委员会成员任期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满3年。

此前(20219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的通知》,其中提到,国家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药事会)为科学调整目录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承担各地推荐材料的汇总、整理和分析等工作。

目录的调整共包括启动调整、地方遴选推荐、专家汇总、公布结果4个阶段,其中第三阶段: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国家药事会对各地报送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采取与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同的计算方法,得出排名前30的品种。

追溯到2020226日国家卫健委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这个文件,提出:强化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作用,成立国家级、省级、地市级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也就是说,除了各医疗机构本身的药事会外,还有国家、省级、地市级,一共是四级药事会,随着这四级药事会的相关架构与职能的不断优化、完善,药事服务管理工作也将更加统一和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