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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单一药占比考核政策被取代

来源:中国政府网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9-02-01 | 100 次浏览 | 分享到:

        1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同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在答记者问时,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局长张宗久表示,这次绩效考核,使用了合理用药的相关指标取代了单一使用药占比进行考核,把医务人员每一张处方的合理性和病人用药的质量安全放在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对相关指标进行考核。大家知道,药占比这个指标相对来说比较粗放。我们说药品在整个收入结构中的占比,如何转化为医务人员的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这是很关键的。这是说一个医院的整体,医务人员怎么做才能体现的是高质量发展,就是要合理用药。这次绩效考核,使用了合理用药的相关指标取代了单一使用药占比进行考核,把医务人员每一张处方的合理性和病人用药的质量安全放在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对相关指标进行考核。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辅助用药、基本药物、带量采购中标药物、抗菌药,公立三级医院定量使用,门诊药品费用、住院药品费用定量核算。从附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可以看到,在收支结构一项,辅助用药收入占比定量考核。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共计由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湖北、云南、福建、四川、广西、青海、甘肃等14个省已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表示对辅助用药进行重点监管或是限制使用,其中9个省市公布了具体名单。

在费用控制一项,门诊次均药品费用增幅、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仍面临定量控制。可见,在保证基本药物使用,保证国家带量采购中选品种药品使用的前提下,三级医院药品费用仍面临限制,综合收支结构中,对于门诊收入、医疗服务收入、住院收入的定量考核,药占比尚不能说完全松动。

此外,意见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中医药等部门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及时出台政策措施,确保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20196月底前各省份要出台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