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15年第78号)《关于9批中药材及中药饮片检出金胺O的通告》。通告指出,近期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对黄柏、延胡索等中药材及中药饮片进行了专项监督抽验,分别从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了抽样,检出9批不合格,均检出金胺O;涉事生产企业安徽省就占了4家,河北安国两家,广西1家共3个省份。
金胺O是化学染色剂,曾发现被用于劣质黄柏、蒲黄、延胡索等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非法染色。金胺O对人体具有一定毒性作用,被列为非食用物质,在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中均不得检出。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和单位所在地省(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采取了查封扣押、暂停生产、要求企业召回产品等控制措施。
在2014年抽检中,金胺O在中药材和饮片品种出现的频次与今年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品种除了蒲黄、延胡索外,还有人工牛黄、石斛、菟丝子、西红花等37个批次,地区遍布安徽、广西、湖南、成都、内蒙、浙江、江西7个省份。非法添加屡禁不止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值得我们和监管部门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