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协会召开中药煎药管理工作专题会议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中药煎药管理,落实行业新近出台的二个中药煎药质量管理规范(可见中药行业协会网站“公告通知”栏目),积极推进医疗机构委托中药煎药加工单位资质评估和零售药店中药煎药服务备案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协会于1月15日下午召开商业企业中药煎药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相关企业的分管领导和质量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食药监局流通处领导何怀卿、协会秘书长陈怡霞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孟嗣良同志主持。协会首先就《上海中药行业中药煎药质量管理规范(2014版) 》、《上海中药行业零售药店中药煎药服务管理规范》及其配套的评估管理办法和检查细则的一些要点进行了解读,并组织了座谈讨论,听取与会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之后,陈怡霞秘书长在会上对本市中药行业如何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煎药管理的通知》(沪卫计中管(2014)19号)的要求,开展医疗机构委托煎药加工企业管理规范的资质评估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她说:中药饮片的代煎服务现在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产业。为了进一步规范饮片代煎服务,保证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在本市中药饮片的代煎服务也已经从原来的行业自律管理变成“行业自律管理+监督管理(政府委托)”的模式。她在强调了资质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并介绍了资质评估工作的安排后,要求与会的商业企业要:(1)从源头抓起,从中药饮片进货开始就狠抓饮片质量;(2)要按照GSP规范的管理要求,抓好配方质量,要坚持“四签章”制度;(3)要严格按照“规范”、抓住各个关键环节,提高煎药质量管理水平;(4)要推进煎药管理的信息化管理。(5)领导要重视,这是规范煎药管理的关键。最后,陈秘书长对“煎药袋清洗”、“送货”等问题专门作了说明。
市食药监局流通处领导何怀卿也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对“沪卫计中管(2014)19号”文件的出台背景作了说明,解释了传统服务项目为顾客提供中药饮片代煎和医疗机构委托代煎中药饮片煎药管理的主要区别是结算方式的不同。他并强调,文件明确了医疗机构是煎药质量管理的主体,也明确了接受委托企业的管理责任。他要求行业协会在政府的支持下要对药品连锁公司集中代煎场地以及运作过程要加强管理,相关企业要按照规范严格管理;药店煎药服务要做到“可追溯(饮片质量、加工过程、中药处方留存,等等)”。他还在会议上传达了市食药监局和市卫计委联合发出的“沪食药监药械流【2014】930号文件”的相关精神。
与会的企业负责人对两个规范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协会对他们提出的问题作了详细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