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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处召开全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人座谈会

来源: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05-07-20 | 108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期,本市发生零售药店售错药品事件,在社会上和行业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此事暴露了本市部分药品零售企业不能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分类管理”有关规定,使得售错药品事件再次发生。对此,我局已对有关单位做出了行政处理,并下发了紧急通知,进一步重申药品分类管理的重要性,同时组织人员暗访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个别药品零售企业至今还存在着有制度不执行,双轨制处方药销售不做记录和药师在岗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为严肃有关管理规定,在葛美君副局长的亲自主持下,7月14日,局流通处召集全市3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局6楼会议室召开了一次企业负责人座谈会。
    会上,流通处先就前阶段零售药店暗访检查情况向各企业老总做了通报,并再次重申,国家关于药品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必须落实到位。在全市药品经营企业普遍完成GSP认证的情况下,售错药品事件的发生,是非常不应该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是本市药品零售行业的主力军,零售连锁企业的规范与否,将直接影响整个药品零售行业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形象。企业应加强自律意识和诚信建设,不要让类似损害企业和行业形象的事件再次发生。随后,各企业老总做了交流发言,介绍了各自的监管措施和管理手段,表示将一如既往的执行好GSP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葛美君副局长最后强调,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从本次事件中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药品是关系百姓生命健康的头等大事,各药品零售企业应通过努力工作,给市民以信心,给社会以保障。
 来源: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