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提高思想认识 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工作的出发点,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加强学习,勤奋工作,改进方法,提高效率,不断增强做好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 加强自律建设 将反腐倡廉作为药品价格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重点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察。加强工作人员政治学习,坚持警钟长鸣,常怀律己之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三. 加强自身学习 坚持价格办工作人员每月一次学习制度,提高对药品价格工作重要性思想认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药品价格政策精神。
四. 严格执行审价程序,做好药品价格初审工作
1. 认真受理药品价格申报资料,确保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规定要求初审平衡价格。提高审价的透明度。
3. 按照规定的审核流程对疑难品种应听取各方意见,集体讨论审议。
4. 认真汇总企业对药品价格的反馈意见,整理初审药品价格情况,上报市物价局待统一公布。
五. 加强沟通与协调 立足于行业协会“服务、自律、代表、协调”四项基本职能,发挥行业协会“桥梁”和“纽带”作用。定期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沟通价格政策新精神,增强共识,探索制定药材等级的行业标准,使本市药品价格进一步趋于合理。
六.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药品价格管理行为有依据,有记录。可追溯的要求,在原来档案管理的基础上健全各种药品价格基础资料(包括参茸、精选饮片、中药材等),坚持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制度,供今后工作中参考查阅。对药品价格审议过程中基础数据,相关方面意见,内部讨论纪要等做到记录完整,归档保存。各类台帐统计表(中药价格审核统计表、中成药价格退审汇总表等)正确无误。
七.维护企业与老百姓利益,做好药品价格服务工作
1. 认真做好药品价格审报接待工作,态度热情,解释耐心。
2. 认真做好药品价格退审联系工作,及时反馈审核意见。
3. 提高价格信息管理水平,运用本协会网站、刊物登载药品价格审报所需资料,方便企业了解药品市场价格信息。
4. 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在药品价格审核过程中属于企业内部有关信息和商业秘密,做到不对外透露。
八. 加强行业物价员队伍建设 不定期组织物价员培训与交流,减少价格管理“盲区”。
本守则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
上海中药行业协会价格办公室
2007.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