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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DA今年将加速推进药品分类管理

来源: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05-02-28 | 16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加快处方药凭医生处方销售的推进速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年将分批公布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的处方药品种,到2006年将基本实现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同时要对一些长期需靠药物维持治疗的慢性疾病的用药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以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用药。

    今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流通领域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监督检查,促进流通领域达到药品分类管理要求。2005年底之前,符合药品分类管理要求的零售药店,将发给处方药定点销售标志,可以继续销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达不到药品分类管理要求的零售药店,只能销售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或只能销售乙类非处方药。2006年1月1日起将全面实行药品分类管理。

    由于在目前医疗体制下,医疗机构处方无法正常流入到零售药店,零售药店无处方来源,影响了药品分类管理的推行。今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协调卫生部门,加快相关改革的落实,促进药品分类管理的实施。同时,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的相关规定,开展非处方药注册审批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转换评价工作,对非处方药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是一项涉及药品监督管理、医疗卫生体制、医疗保险制度、广告管理、价格管理等改革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政府多个部门的工作和职能。目前很多方面的政策与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尚不完全配套,现有药品分类管理法规在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以及与相关政策衔接、配套方面存在较大的困难。为此,今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起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争取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向前发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指出,要加快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销售的推进速度,2006年处方药购买将取消现行的双轨制,一律凭处方购买。今年,药监部门将分批公布列入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的处方药品种类。

据悉,抗肿瘤药已列入考虑名单之中,而治疗心血管病、口服治疗肠胃的药物等很有可能在内。

    由于目前一部分药品处在“处方”和“非处方”之间的中间地带,很多药品还在分类的过程中,所以国家还没有强制规定必须凭处方购买。但据SFDA的计划,2005年将加大对流通领域实施药品公类管理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