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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宏观调控之手收紧药品定价规则

来源: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05-03-25 | 15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主旨是解决药品定价不合理问题,遏制虚高药价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药价虚高又一次成为焦点话题。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在参加政协会议医卫界委员联组会议时甚至这样评论道:“虚高药价简直就是对百姓的生吞活剥。”他说,“尽管药价涨了几十倍,但你去查查,肯定没有超过国家的最高限价。也就是说,再贵也是合法!这说明药价不合理首先是因为政府定价太高。”

  近日,一位官方人士对透露,国务院有关部门已批准成立一个专门的药品定价中心,负责对药价进行综合评估,以解决当前存在的政府药品定价不合理问题。

  有专家表示,此举符合现行的医疗体制,对药品合理定价将是一个极大的促进。

  定价中心近期或成立?

  在去年一些有关药品定价讨论的会议上,记者就已获悉国家正在筹备相关的药品定价机构。上述这位官员告诉记者,当时还只是草案。“随着药价虚高问题的升温,国家肯定会适时推出详尽的解决办法。”据其介绍,目前正在筹备中的药品定价中心编制人数将达到30人左右。该定价中心由国家发改委具体负责筹建,主要组成人员包括药学专家、经济学家、临床专家等,其职能是对我国药品价格进行充分核定,针对药品的具体价格给出一个以合理成本为基础的建议,并上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此次设立定价中心就是希望能够加强政府对主要和重要药品的宏观调控力度,减少或取消中间环节,重构药品流通体系以及建立政府职能部门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统一、权威的药品监督机制。”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说。

  对此,走访了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的有关负责人,对方告知目前还不方便对外透露具体的筹备情况。但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时间不会很长,近期就有可能对外正式宣布成立和挂牌。”

  对流通企业的影响不大

  药品定价不合理的问题由来已久。“同一种规格品种的药品,四川和上海两地厂家生产的价格却相差100倍。”这是国家某部委一位司局级官员表示的一个鲜活案例。令人感慨的是,如此之高的差价却又是在政府允许的范围之内。许多人认为,目前影响国内药价的主要因素不在研发和生产环节,而是流通过程成本居高不下。石家庄制药集团中诺药业总经理李猛说:“实际上,药品价格目前在生产这个环节已经很低了,特别是使用量比较大的普药,国内生产企业的出厂价格几乎到底。”他同时指出,目前药价过高的品种大多是那些享受“非国民待遇”的外资(合资)企业的产品。“他们一些非专利药品的定价普遍都比国内生产企业高出很多。”

  北京市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公司董事长徐军对当前一些新药上市定价原则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国家把广告花费都算作成本加进去,但实际上很多企业并没有做那么多的广告,这里面的定价政策其实很不合理。”

  李猛认为,实际上目前的药价之所以“过高”,主要还是因为中间环节主要都在医院而非商业流通企业,所以归根到底,“国家的医疗体制仍需进一步改革。”徐军也认为,“目前药品价格的中间‘缝隙’很大,这部分利润实际上并没有被商业企业和工业企业拿走,受益更多的是医院。”

  对于国家成立药品定价中心可能对商业企业带来的影响,徐军说,实际上国家是对生产源头的成本重新计算和中间流通环节的重估。由于目前流通企业的利润和成本比较固定,所以对它们的影响不会很大。

  定价机制将发生转变?

  众所周知,现行的药品定价基本是政府部门的事,公众参与度严重不足。“定价部门只有三五个人,却要面对6000多家药厂、几万个品种规格的药品,怎么可能清楚每个药品真实的成本,从而确定一个合理的价格?”有专家质问道。“有的药品中标价与政府定价居然可以相差10倍,这只能说明定价出了问题。”

  药价历来都是很敏感的问题,不单是中国,世界各国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如果说药品价格高,那么定价时政府就应该有所应对。

  与国外定价政策不同的是,我国药品定价政策主要由单一部门制定,即由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具体负责。国家药品定价政策顾问、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高级工程师俞观文说:“此前通常是政府有了一个方案以后,才来找我们这些工业、商业协会讨論。”

  他同时认为,以当前医药价格处的资源完成国家现有药品价格的制定,显然很难胜任。“目前医药价格处的在编人员仅为4人,而就是这4人要完成全国几千个品种甚至上万个品种的药品定价工作,根本管不过来!”

  一位参加了2005年全国药品注册工作会议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表示,在国外通常都是药品注册部门参与到药品定价环节,这样在注册药品的同时他们已经知道该药品的原材料生产成本。

  全国政协委员高春芳认为,制定药品价格应遵循以成本为依据,保障基本医疗需求,同时以反映各种医疗服务的价值为原则。在此原则的指导下,对广大患者的常用药、抢救用药等主要和重要药品,可通过召开听证会、电子交易平台等措施公开听取各方意见和进行招标采购,逐步建立以合理成本为基础的核定办法,增强药品定价管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其他药品价格可由市场调节,从而进一步降低不合理的药品价格,还利于民。

  最后,俞观文评价道:“一旦该药品定价中心成立,对于当前的药品价格体制将会有根本的改变,至少它能够反应出大多数人的利益,在制定药价的过程中更加科学。”亦有专家呼吁,在建立药品定价中心后,应该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采取听证会等措施。

 来源:上海经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