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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狸猫换太子”——零售药店面对退回药品的思考!

来源: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07-09-18 | 105 次浏览 | 分享到:
 
    药品是特殊商品,这个“特殊”就在它的作用是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关系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质量是第一要素。现在社会复杂多变,各种欺诈、造假借助不断进步的科学技术正“升级换代”,甚至达到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
    前不久在奉贤一家零售药房就发生这样一件事:傍晚时分,3个中年模样的人走进了这家药房,当时药房里就2个营业员,一个营业员正在接待其他顾客,另一个营业员上去接待这3人,其中一人声称要4盒“西比灵胶囊”(盐酸氟桂利嗪),营业员按照零售价29.3元给他们,共收款117.2元,3个人转身出了大堂,不到2分钟,3人又回来了,声称家人打电话来说“西比灵胶囊”不要了,改买4盒“尼莫地平胶囊”(单价11元/盒),营业员看了一下外包装,未出现异常现象,加上还有许多顾客等着呢,就给予其退换成“尼莫地平胶囊”,并找给其差价。3个人离开后几分钟,顾客也少了,该营业员检查刚刚的退回的4盒“西比灵胶囊”(盐酸氟桂利嗪),打开包装才发现不对劲,里面的2板药品虽然也是标着“西比灵胶囊”,但明显粗糙,连厂家都不一样,药品被调包了!…….
    其实药品流出了药房,就无法保证其质量,不说以上的诈骗和偷梁换柱的情形,单从传统质量管理角度来看,药品都有储存条件,冰箱、冰柜内放置的白蛋白被消费者拿出了药房拿到了家中,外面的条件能保证它不变质不变性?现在药品大部份要求在阴凉、凉暗处保存,在该条件下的药品被放在高温高湿的地方,当然不能保证质量。出于保护大多数人的用药安全,保护其他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我们也不能让出了药房的药品回到药柜上去。
                                           古华     孟凡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