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近期《关于加快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将出台,该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医药流通行业的未来,提出“长远目标是到2020年,药品流通市场格局更加优化,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业集中度和流通效率大幅提高,能够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用药方便、安全。近期目标是到2015年,行业结构调整进展明显:形成1~3家年销售额过千亿、20家过百亿的大型医药商业集团。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全行业销售总额8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零售行业销售总额60%以上;药品现代物流配送网络更加完善,连锁药店门店数占零售药店门店总数的比例由现有的1/3提高到2/3,流通效率得到提高。”若按此实施,百强企业占据了85%的市场,那么现有的13800余家批发企业中的12800家企业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规模上都会面临巨大的变革,中小型企业的生存空间将越来越狭窄。
基本药物制度的进一步实施,尤其是《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的全国推广,基本药物的生产企业、品种都会相对集中,基本药物的配送现代物流要求也越来越高,都会加剧行业的洗牌。另外,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码、新版GMP、新版药典标准的实施,提高了行业的准入门槛,新版GSP也一定会在2011年出台,要求和标准给诸多中小企业提出了不小的挑战。
我国目前拥有5000余家生产企业、13800余家流通企业,呈现出多、小、散的局面,而且近年来数量还有上升的趋势。虽然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这种结构对医药产业的发展、丰富我国医药品种、满足患者的药品供应、解决社会问题等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纵观发达国家医药产业的发展历程,行业必将向集中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因为发达国家的昨天就是我们的今天,发达国家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未来。(摘自医药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