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摘要
内容
网站首页
协会概况
入会申请
联系我们
协会动态
通知公告
协会工作
行业信息
溯源管理
管理办法
溯源品种
质量标准
溯源备案
管理平台
会员平台
会员动态
会员名录
加盟公示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行业规范
团体标准
职业教育
培训政策
培训项目
培训动态
职称评审
技能评价
网上报名
中药师备案平台
信息期刊
《中成药》
会刊信息
服务平台
行情查询
行业统计
申请事项
煎药管理
膏方管理
网站首页
>>
信息期刊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前终止个别企业中药品种保护
信息期刊
Information periodical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前终止个别企业中药品种保护
来源:
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08-06-20
|
97
次浏览
|
分享到: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通知:大连泛美药业有限公司“溃得康颗粒”等12个中药保护品种已欠中药保护品种保护年费两年以上;江西诚志信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自2007年起不再缴纳该企业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田七跌打丸”的保护年费。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工作中同品种管理等问题的复函》(国办函〔1995〕15号)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提前终止大连泛美药业有限公司“溃得康颗粒”等13个中药保护品种的保护。
上一篇:
08年中药防霉保质检查工作安排
下一篇:
SHFDA
《中成药》
会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