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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上海中药行业中药煎药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0-09-29 | 177 次浏览 | 分享到:

 

 
 
沪中药协字(2010)第030号
 
关于实施《上海中药行业中药煎药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单位:
    中药汤剂是中药传统剂型之一,具有服用方便、吸收快的特点。代煎中药作为其配套的中药传统特色服务项目,长期以来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工作节奏的加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选择中药治病的同时,寻求药店代煎中药的特色服务。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中药煎药质量和消费者的用药安全,根据市食药监局的有关要求,协会于2008年3月制定了《上海中药行业中药煎药管理办法(试行)》和机器煎药操作规程,在行业相关企业中进行了试行。
    试行二年多来,煎药单位按照行业煎药管理要求,规范操作,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总结提高,初步形成了行业中药代煎管理的有效机制。在试行工作基础上,协会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并结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对原《上海中药行业中药煎药管理办法(试行)》及其机器煎药操作规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
    为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中药代煎管理,现将修改后的《上海中药行业中药煎药管理办法》予以公布,请煎药单位遵照执行,并填写“中药煎药加工单位申请表”,协会将依据本办法检查验收,经认定达标者由协会发放合格证书。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2010年9月27日
 
抄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抄送: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