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国家联采办公布了第七批国家药品集采的中选结果,同时明确了将于2022年11月正式实施。近日青海、山西两省相继发文落实第七批国采中选结果,目前已经有8省市明确具体执行时间:
河南:2022年11月1日;青海:2022年11月1日;甘肃:2022年11月15日;山西:2022年11月20日;辽宁:2022年11月20日零时;新疆兵团:2022年11月;海南:2022年11月底前后;上海:预计11月下旬。
本次集采60种药品采购成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48%,涉及31个治疗类别,不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抗感染、消化道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也包括肺癌、肝癌、肾癌、肠癌等重大疾病用药,按约定采购量测算,预计每年可节省费用185亿元。
中选药品由中选企业自主委托有配送能力、信誉良好的配送企业配送或自行配送,原则上各统筹区选3至5家配送企业,配送范围须覆盖所有参加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供货企业应加强偏远地区配送保障,按合同约定及时响应医疗机构采购订单并配送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