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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行刑衔接机制 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

来源:市药品监管局 | 作者: | 发布时间:2020-02-17 | 16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近期,本市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司法机关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药械领域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快速查办了一批制售假劣医用口罩违法犯罪案件。210日,市药监局会同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市检察院三分院、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就涉刑案件中检验不合格口罩开展风险评估。市药监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黄虹主持会议。

与会专家依据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标准,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针对宣称“医用口罩”的涉案产品是否“不具备防护功能”,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等专业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和科学评估,明确了此类产品检测的关键指标,并出具涉案产品风险评估意见。

疫情防控期间,本市药品监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围绕线上和线下,依法及时、从严惩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等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据《刑法》第145条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时期社会稳定,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