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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培训中心首批签约政府补贴培训

来源: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07-06-08 | 345 次浏览 | 分享到:
     6月5日作为首批政府培训补贴签约单位,上海中药行业协会的培训中心与国家劳动保障部门正式签订了中药调剂员(三/高级)等六个职业等级的《培训成果购买协议》。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补贴培训的运作,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从今年5月起采用《培训成果购买协议》签约的办法,对本市各职业培训机构进行重新登记和审查。我中药行业协会的培训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对自己的实训设施设备及师资配备情况、教学计划大纲和课时执行情况、单位年检情况、网检及培训项目年度鉴定合格率等实际办学情况进行了总结和检查,经分析和预测,将行业的中药调剂员(三/高级)等六个职业等级培训补贴项目上报给劳动保障部门。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及在市劳动保障服务网向社会公示,最终,我协会培训中心的中药调剂员(五/初级、四/中级、三/高级)、中药经营师(二/技师级、一/高技师级)、中药购销员(五/初级)获得了首批签约项目。
     本市失业、协保、农村富余劳动力到我中药行业协会培训中心参加上述各个职业等级的政府补贴培训,经鉴定合格的可享受100%的经费补贴;本市在职职工参加中高层次补贴培训项目的,鉴定合格的可享受70%的经费补贴。
     今后国家劳动保障部门将对补贴培训机构建立督导评估制度,主要包括日常督导评估、专项督导评估及综合督导评估,从而提高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