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摘要
内容
网站首页
协会概况
入会申请
联系我们
协会动态
通知公告
协会工作
行业信息
溯源管理
管理办法
溯源品种
质量标准
溯源备案
管理平台
会员平台
会员动态
会员名录
加盟公示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行业规范
团体标准
职业教育
培训政策
培训项目
培训动态
职称评审
技能评价
网上报名
中药师备案平台
信息期刊
《中成药》
会刊信息
服务平台
行情查询
行业统计
申请事项
煎药管理
膏方管理
网站首页
>>
协会动态
>>
SFDA试行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协会动态
Association dynamics
SFDA试行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来源:
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2-02-06
|
116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1年12月29日,国家药监局印发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所称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信件、电话、互联网、传真等形式,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行为以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关于印发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doc
上一篇:
全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召开
下一篇:
关于做好公布本市销售的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工作
通知公告
协会工作
行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