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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sociation dynamics

关于开展第二届上海市工业商业领军人物评选的通知

来源: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1-06-13 | 99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市各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所提出的目标、要求,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加快培育和树立在“提升现代服务业能级和水平,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基础和传统产业,努力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过程中产生的企业家领军人物,弘扬领军人物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创造产业领军人物脱颖而出的发展环境,形成推进不断造就领军人才的社会化服务平台;充分发挥领军人物对上海二三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按照市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本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知》(沪纠办〔2010〕5号)文中关于《上海市工业商业领军人物评选》作为保留项目的规定,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上海市商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决定在2005年开展的“第一届上海市工业商业领军人物评选”活动的基础上,2011年下半年继续开展“第二届上海市工业商业领军人物评选”活动。
一、基本条件
    此次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不收费的原则,凡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企业都可以为主要经营者提出申报,并由相关行业协会组织推荐(如没有参加行业组织的,可直接向主办单位自荐):
1.在本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三年以上的工业(含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或商业(含零售业、批发业、仓储业、餐饮业、服务业)企业,企业所经营的产业符合上海产业发展方向,企业的创新能力、经营业绩、产品或服务质量、管理水平、节能减排在同行业中均名列前茅;
2.被推荐人有突出业绩,对推动行业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并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在全市乃至全国有一定的知名度;
3.被推荐人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带领企业观念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实现企业的科学发展;
4.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被推荐人坚持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形象和人格魅力。
二、评选程序
1.申报
    各相关行业协会根据评选基本条件中各款要求,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前提下推荐(一个行业领域最多推荐一名),并将《“第二届上海市工业商业领军人物”申报与推荐表》(请从网站www.sfeo.org上下载)于7月15日前交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工业领军人物评选办公室设在市经团联,商业领军人物评选办公室设在市商联会)。
2.初审
    办公室在收到行业协会上报的《申报与推荐表》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和行业专家进行初审。在初审的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3.评审
    由评选办公室将初审入选名单交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最后提出入选名单。评选委员会由有关委办、行业协会和专家组成。
4.公示
    办公室及时将经评选委员会评选出的入选名单,在主办单位、支持单位的网站和上海有关新闻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
5.审定
    评选委员会在听取办公室公示情况报告的基础上进行最终审定,并将审定通过的名单交办公室予以公布当选。
6.宣传
    对当选的“领军人物”通过主办单位、支持单位的网站和上海有关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介绍。
7.奖励
    评选委员会将举行颁奖仪式,对当选的“领军人物”进行颁奖。
三、联系方式
本次申报联系人:
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   曹恺  李逸鹏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西中路181号106室
邮政编码:200041
联系电话:63292808   传真:63292817
电子邮件:ecusdsh@126.com
                         
上海市商业联合会  陈锡时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闸路945号315室
邮政编码:200041
联系电话:62713139  传真:62710997
电子邮件:chenxs0123@126.com
                          
上海市企业联合会  王富强
联系地址:上海市共和新路2623号4楼
邮政编码:200072
联系电话:56031119  传真:56030592
电子邮件:wfq@shec.org.cn
 
 
附件:
 
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上海市商业联合会
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
二O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