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药提取和提取物生产使用行为,切实保障中成药的质量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以食药监药化监便函〔2013〕152号文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中药提取和提取物监督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生产企业等相关方意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讨论,并于2013年12月23日前,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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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国食药监总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