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加工单位对照“上海中药行业‘定制膏方’加工管理办法”(2009版) 进行自查自纠。在自查合格的基础上,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可向协会提出“达标企业”认定的申请(附件二)。协会将根据申报先后在国庆节后开始安排验收。
部分单位因人员变化等原因,要求协会开办培训班,落实关键加工岗位的人员持证上岗。考虑到历年已连续办班,经研究决定,今年在10月中下旬,协会培训部将组织一次性业务培训,对经考核合格者发放“上岗证”。请各单位将欲参加培训的人员预先报到协会(附件三),以方便安排培训工作。具体的培训日程安排、费用和要求,另行通知。
行业部联系人: 明建华 周国伟
电话:33130355 传真:63214899
地址:黄浦区福州路107号226室
邮编:200002
附件一:上海市中药行业定制膏方加工管理办法(2009版)
附件二:“达标企业”认定申请表. (略)
附件三:定制膏方培训报名表(略)
上海中药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2.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