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上海中药行业协会召开了会员单位13家上海市商业零售业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经理会议,会议要求各规范服务示范单位在上海购物节期间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会后协会根据大家的意见以及各单位的服务公约,拟订了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的服务公约和便民服务项目的征求意见稿,公布如下。请各规范服务示范单位提出修改意见于9月12日前发电子邮件到上海中药行业协会。我们将公布正式稿,请各规范服务示范单位在店堂内醒目位置张贴公布。
(上海中药行业协会电子邮箱scda228@vip.163.com)
服务公约(征求意见稿)
营业场所美观整齐,商品陈列布局合理;
便民措施张挂醒目,明码标价接受监督;
接待顾客和善热情,指导用药当好参谋;
礼貌用语规范服务,收付货款唱付清楚;
顾客投诉处理及时,诚信经商童叟无欺。
便民服务项目(征求意见稿)
1.代客煎药、切参、打粉、泛丸
2.鉴别真伪药材
(便民服务项目根据各店实际可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