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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标准”评价及培育申请工作
开始啦!
申请评价及培育标准范围
(一)本市制定发布的地方标准;
(二)在本市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制定发布的团体标准;
(三)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制定发布的企业标准。
其中地方标准申请“上海标准”评价及培育,由标准提出单位提出或者标准提出单位和主要起草单位共同提出;团体标准申请“上海标准”评价及培育,由标准发布单位提出或者标准发布单位和主要起草单位共同提出;企业标准申请“上海标准”评价及培育,由企业直接提出。
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条件
申请“上海标准”评价及培育的单位,应在本市登记注册或依法成立,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导向及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用记录。
申请评价标准项目条件
标准应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或者填补国际、国内空白要求,在各自领域内具有先进性、创新性;
标准应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良好实施效果,能支撑和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核心竞争力提升;
标准形式规范,内容完整;
标准实施时间不宜少于半年。
申请培育标准项目条件
标准预期能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或者填补国际、国内空白要求,在各自领域内具有先进性、创新性;
标准预期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良好实施效果,能支撑和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核心竞争力提升;
标准实施时间不足半年、技术资料不够完整或已有标准草案待发布。
申请“上海标准”评价但未通过专业评价或综合评定的标准项目,视标准水平、实施情况及申请单位意愿,可转为“上海标准”培育项目。
培育项目条件成熟后可转为“上海标准”评价项目。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申请单位应对照《标准先进性评价通用要求》(DB 31/T 1204-2020),如实并完整填写《“上海标准”评价及培育申请表》。
2.标准文本
外文版标准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3.标准编制说明
4.证实性材料
(申请培育标准项目暂不提供)
包括但不限于标准技术水平评价、新颖性评价等标准水平证明性材料,标准应用证明,标准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标准实施证明性材料,申请表中所提及的比对标准文本等。
评价程序
“上海标准”评价包括形式审查、专业评价、社会公示、综合评定等程序。其中,申请培育标准项目经形式审查及“上海标准”评价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列入培育名录。
其他事项
“上海标准”评价及培育坚持自愿申请原则。有关单位可自行申请,也可联系本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区市场监管局、行业组织等推荐申请。
“上海标准”评价申请常年受理、定期集中公布评价结果。此次申请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
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申请材料(压缩包形式)报送“上海标准”评价委员会办公室。
申请通知、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可登陆http://bzwx.cnsis.org.cn/shanghaistandard/
联系方式
地址丨徐汇区长乐路1227号(邮编:200031)
联系人丨徐鑫,李燕
联系电话丨54045541,54046795
电子邮箱丨xux@cnsis.org.cn
liy@cnsis.org.cn
电话:021-63234074
邮箱:scda228@vip.163.com
zyxh@stcm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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