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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蓝皮书 | 攻坚克难,中药外贸平稳发展(下)

来源:中国医药报 | 作者: | 发布时间:2020-12-28 | 135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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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海外发展现状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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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下,中医药的突出表现吸引了多国的关注:不少中药产品在英国、荷兰、匈牙利等西方国家销售大幅增长;我国通过临床筛选出的“三药三方”以不同形式驰援多国抗疫;越来越多的欧美人士关注并了解中医药,网络咨询、邮购成为风尚。笔者注意到,中药在海外抗疫中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目前中药消费群体仍以华人为主,白人主流群体使用较少;第二,销售的中药仍以中药材及饮片为主,中成药未经注册仍无法合法进入市场;第三,中医药主要用作新冠肺炎预防、提高免疫力和改善呼吸道相关症状,很少用于新冠肺炎的直接治疗。所以,中医药“走出去”还需要下深功夫,任重而道远。

 

1.注册准入门槛

 

目前,中药类产品多以食品、保健品、膳食补充剂、食品添加剂等形式进入海外市场,其药品的真正“身份”未能得到广泛认可,药品的真正作用也难以全面施展。

 

从已有的公开信息中可知,在发达国家等主流医药市场,我国尚未有通过美国FDA药品注册的中成药产品,而欧盟地区也仅有地奥心血康胶囊、天士力丹参胶囊、香雪板蓝根颗粒和同仁堂愈风宁心片4个产品通过了传统药注册。另外,在承认中药药品地位的国家如澳大利亚、加拿大、新加坡等国,虽然有相对多的中成药品种注册,但其并不是主流消费市场。总体上,我国中成药的海外注册品种与国内现有的中成药品种、国际传统药品种仍有很大差距。

 

在欧盟市场,截至2016年5月,已有1577个植物药品种以传统药品身份获得欧盟成员国上市许可。欧盟传统药注册法规看似给了传统药在欧盟市场的合法身份,可以免去临床试验进行简易注册,但实际上,中成药进入欧盟市场的道路并不顺畅。首先,治疗领域不同。欧盟传统药治疗仅适用于减轻疼痛、缓解头痛等非处方药用途,不适用于心脑血管疾病、肿瘤以及抗病毒等重大疾病的治疗。比如在欧盟注册成功的成都地奥心血康,在国内的治疗领域是心脑血管疾病,而在荷兰获批的适应证仅为缓解轻微疼痛;天士力的丹参胶囊,也仅能写成轻度痛经的治疗。其次,注册成本非常高。虽然称为简易注册,实际上,中国企业的注册成本却要以千万元人民币计。注册成本包括每个药材从种植到成药各个环节的化学研究和质量控制,这些均需按欧盟标准开发,且生产车间需通过欧盟GMP认证,费用高昂。以天士力在荷兰注册的丹参胶囊为例,即便有在美国FDA复方丹参滴丸的研发经验以及符合欧美软硬件体系的cGMP车间,在欧盟上市成功的花费仍高达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海外流通渠道

 

中药注册成功后,让当地医生和患者广泛了解、接受并转化为价值才是企业发展的最大动力。国内多数中药类产品在国外缺乏自己的流通通道,一般的销售模式都是将产品送到对方海关后便不再参与产品的销售环节,没有直接到终端消费者手中的渠道。如此,产品缺少品牌效益,这种“代理人”销售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贸易风险。

 

3.质量控制未获全球认可

 

国际药品监查合作计划(PIC/S)是世界上唯一的由各国GMP检查权责机关组成的国际合作组织,现有的46个成员分属44个国家或地区,大部分欧美等发达国家是该组织的成员。其成员拥有一致的GMP规范与检查系统,且相互承认检查结果,该组织已成为一个进入国际市场的快捷通道。目前我国尚未成为该组织成员,国内企业进入海外市场时必须面对不同国家的GMP要求,不仅要面对复杂的市场准入门槛和壁垒,重复认证对中药企业开拓海外

市场也造成了极大的成本负担。

 

4.危机事件的不良影响

 

中药的使用需要中医的指导,一些海外中医,甚至海外西医,不懂辨证或辨证不准带来严重药害事件,比如前几年发生的龙胆泻肝丸事件,使得美国FDA、英国MCA和比利时政府采取了严厉措施,对中草药和中成药进行强烈抵制。缺少中医指导直接输出中药产品,时常发生中药药害事件,一定程度上也损害了中医药在海外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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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中药海外发展“三步走”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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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中药海外发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和挑战,笔者认为当前中医药海外发展,必须改变原来“国际化”为“本土化”,从“产品输出”到“服务输出”。简单归纳为中医药海外发展“三步走”策略:第一步产品走出去;第二步服务走出去;第三步货物、服务贸易协调发展,实现全球资源配置。

 

1.产品走出去

 

这是目前我国大部分中药企业正在做的一步,即产品输出。近几年,中成药出口基本维持在2.5亿美元左右,虽有所波动,但很难实现大的增长。中药企业大多通过广交会平台,将中成药产品销售给海外老华侨,海外的销售完全仰仗华侨代理商推动,市场开拓主动性几乎丧失。究其原因,一是现有西药的销售渠道不适合中药销售;二是中国的中药企业未能建立自己的海外销售渠道。

 

为此,应重点创新中药的海外销售渠道,加快推动产品走出去。中药海外发展,不仅限于药品销售渠道,应根据目标市场及产品自身特性,灵活确定产品的应用范围,包括传统植物药、保健食品、膳食补充剂等类别,先行占领市场,进而向高端严格的植物药市场靠近。中医“治未病”的观念和特点,决定了中药的应用,可以在疾病预防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包括饮食调理、保健食品、药膳、康复等领域,都可以作为中药产品未来国际化发展的新渠道、新领域。

 

2.服务走出去

 

海外市场传统医药的法规制度各不相同,为我国中医药国际化发展带来了诸多障碍。为促进我国中药产品与国外市场更好地融合,应鼓励企业实施本土化战略,通过收购、兼并重组、联合投资等方式,在海外建立分公司、子公司,取得当地政府支持,聘用当地员工,并与当地文化、经济模式相适应。利用海外市场已有的成熟市场渠道,尽可能地绕开各种法律法规及市场限制。

 

通过海外投资,产业落地,实现中医药海外本土化;通过与本地传统药融合发展,破除各种制度与政策障碍;通过本土化影响当地民众和政府,更好地了解、认识、接受中医药,进而影响到当地政策法规的调整,更利于中医药海外发展。

 

3.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协调发展以便实现全球资源配置

 

中医药欲在海外取得长足发展,中医中药需共同走出去,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中药需要中医的指导,才能发挥更好疗效,避免药害事件发生;中医需要中药的配合,才能做到疗效明显,做到康复巩固。

 

同时,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协同发展过程中,实现全球资源配置。中国贡献智力资源,如传统方剂、中医理论、新药创新研发;原材料采购自东南亚或非洲;生产基地可以设在中东欧国家,欧洲生产全球销售,真正实现中药资源全球再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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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中药类商品进出口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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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经济下滑、中美贸易摩擦、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的大背景下,我国中药类商品贸易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在国家系列政策的支持与引导下,中药贸易成绩整体“可圈可点”,各细分领域均取得了不错业绩。2019年《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将中医药服务贸易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凸显政府对于中医药服务贸易的重视。2020年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专家学者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进一步肯定了中医药在抗击疫情中发挥的关键作用,并对未来中医药发展提出新希望,中医药国内外发展都迎来难得的历史机遇。相信在国家政策引导下,中医药海外贸易必将迎来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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