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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启动

来源:北京商报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9-12-31 | 108 次浏览 | 分享到:

    1229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标书,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正式启动。按照集中采购工作安排,2020117日将开标产生拟中选结果,全国各地患者将于明年4月用上第二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

    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选择了33个品种,覆盖糖尿病、高血压、抗肿瘤和罕见病等治疗领域,涉及100多家医药生产企业。根据各联盟地区报送的数据,此次采购量基数为124亿片(袋/支)。

    降低药品价格是集中采购的主要目的。其中,原价为144.92/支的抗癌药阿比特龙,此次的最高有效申报价为101.67/支。

    此外,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坚持“4+7”试点及扩围的基本原则、主要政策和组织操作模式,并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则,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的常态化,不再选择部分城市试点,一次招采即在全国同步实施。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负责具体实施。

    相比于首轮集中采购,此次直接覆盖全国31个省份。这也就意味着,这33个品种一旦此次谈判失利,相关厂家极有可能将会退出市场。

    在此次33个集中采购的品种中不乏大户。其中,阿比特龙、阿德福韦酯、阿卡波糖、阿莫西林、阿奇霉素、奥美沙坦酯、比索洛尔等均是临床常见的大品种。阿莫西林是目前最常用的广谱口服青霉素。作为年终端销售额30亿元的大品种,据不完全统计,阿莫西林口服剂目前至少有科伦药业、石药集团、康恩贝、联邦制药等6家企业通过一致性评价。

    不过,此轮集中采购在采购量上依然为企业提供了优待:全国实际中选企业为1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5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为2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6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为3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7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为4家及以上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80%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规定,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各地该中选药品上年约定采购量。也就意味着,对于药企来说,采购量只会多不会少,以薄利多销

    在采购周期方面,全国实际中选企业为1家的品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全国实际中选企业为2家或3家的品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两年;全国实际中选企业为4家及以上的品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三年。